榕建协〔2021〕5号
各区、县(市)建筑业协会、会员企业:
根据《福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精神,现将2020年度先进企业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本会会员的企业可自愿申报,非会员企业的,须先办理入会手续。
二、申报程序:
各参评企业或个人应认真填写《申报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A4大小,申报材料详见附件4)报送。
推荐单位请按照“评选办法”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是否有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审核。
三、业绩考核期:
参评企业申报业绩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的业绩。
获奖业绩时间的确认以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优质结构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参建业绩奖项,不能作为参评条件。
四、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请填写“2020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协会邮箱fzsjzyxh@126.com),并将相关材料于4月26 日—— 4月30日报送市建协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秀丽
联系电话:0591-87537874
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1、附件1 福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2020.12.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