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建协〔2021〕11号
各会员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行业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在多元化解决建设工程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构建建筑行业和谐关系,我会成立了“建设工程争议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现面向广大会员企业、有关单位征集调解员,建立“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调解员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解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学术严谨;
2.法律、财税、施工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法律、施工管理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政策,同时具有丰富的法律咨询和调解实践经验;
3.为人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调解员的职责
热心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争议调解、法律知识交流等相关服务工作,接受调解中心的日常管理及工作安排,并遵循调解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有关争议;参与调解的调解员应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允许及调解中心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案情及案件资料。
调解员的申报要求
请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法务负责人或财税、造价等方面的专家作为调解员,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并于5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快递至协会秘书处:
《福州市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登记表》(附表1);
申报人员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学历证书、执业证书需注明“核对与原件相符”;
调解员信息汇总表(附表2)。该表电子档请发送至协会邮箱fzsjzyxh@126.com,主题备注:推荐调解员。
其他事项
1、相关表格可在协会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fzsjzyxh.cn/classify?cateId=9
联系人:唐秀丽 朱 金
联系电话:87520387、87537874
地址:福州市福新路315号市建工大楼四楼
2、协会根据人员申报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审核筛选,符合要求的调解员名单将在协会网站发文公布。
附表:
1.《福州市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登记表》
2.调解员信息汇总表
福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5月8日
附表1福州市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推荐登记表_2.doc